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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广告的知识产权侵权研究
本案中,福瑞公司的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。其欲借助中国药科大学的商誉,推广自己的产品,欺骗了消费者。短期内可能会有许多消费者上当,给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。但一旦这一事实得到法院的认定,就必然沦为公众眼中的骗子公司,再也无法挽回失败的命运。
在广告市场日趋完善和规范化的今天,如何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每一个企业的终极目标。然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,一定要尽量避免触碰雷区和红线。有关广告侵犯的问题非常复杂,会涉及到法律各个方面。以上笔者仅研究了几种常见的广告侵权行为,以供读者参考。可以说,广告是每个企业发展的风向标。笔者认为,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,正当的竞争行为才是企业发展的制胜之道,广告宣传也应重视自主创新,切切不可随意利用他人智力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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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德和衡(上海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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